福建三明市国土局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浏览次数:584  发布日期:2013-05-10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阳春三月,走进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镇锰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现场,曾经因为开采而留下的千疮百孔的山头,如今已被绿油油的植被所覆盖,呈现出生机盎然的景象。

    “这座矿山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开采,经过30多年的挖掘,资源枯竭不说,由于是露天开采,植被破坏严重,一到雨天,石头、沙子纷纷被冲刷到下游农田,影响耕种。”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工程师邓杰说,让青山绿水重现,成了当地农民最大的愿望。

    2007年,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在考察、规划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300万元,将这一片山头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排上了日程。治理工作分两步走,一方面采取工程措施,在矿区内建起一座拦渣坝,并在适当位置开挖排水沟,使泥砂不再流入农田、房屋,使地表水得到有序排放;同时对河道与农田进行清理,让下游河道逐渐恢复排洪功能,使被泥砂覆盖的农田恢复原貌。另一方面采取生物措施在该区内种上马尾松等树木,起到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的作用,目前,矿山植被覆盖率已达90%以上。

    据邓杰介绍,早在2005年,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就启动了包括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以及高速公路、高铁、国省道、城市周边一定距离的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程,通过实施“秃山”复绿,让矿区人民群众生活步入“正轨”。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许多矿区建起拦渣坝,种树植草,环境修复了,村民和矿区企业以及当地政府之间的矛盾也得以缓解。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需要大量资金,向上争取资金毕竟有限,如何让企业主动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国土资源部门积极探索。2008年,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按照上级要求推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举措,在册矿山提交《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并预交保证金,成了办证要件之一,这一道“紧箍咒”让企业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投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去。

    “保证金按照开采面积、开采方式等要素综合确定数额,采用有进有出的循环机制,即完成了一定的治理工程内容,经验收确认后就退回一部分保证金。”三明局地环科科长颜振民介绍说,比如一家企业预交了200万元的保证金,对照方案,如果治理用了100万元,通过验收后,即退还剩余的100万元保证金。

    几年来,随着一个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相继完成,永安市大湖镇石灰岩矿山、大田县梅山乡有色金属矿山等27个矿山的45个治理点原先乌烟瘴气的景象已被绿色清新取代。

    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受益的不仅仅是当地村民,矿山企业也在治理中尝到了甜头。永安市启胜矿产品公司李坊重晶石矿区,由于开采每年都要付出包括水土流失补偿费、泥石流及河流治理费和干旱农田赔偿费等费用155万元。2007年,公司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下,进行了二期地质环境治理。植被恢复后,有效遏制了泥石流的产生,减少了对下游石泉河的污染,不仅不用再掏补偿钱,还在治理河道过程中,回收1万吨重晶石矿,价值达150万元。同时,通过治理延长了尾矿库的使用寿命和矿山的服务年限,缩短了运输距离,企业获得长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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