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四举措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浏览次数:582 发布日期:2015-09-15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一是加强月调度和现场督查,强力推进。池州市国土局每月统计一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进度表,每两月召开一次“三线三边”工作调度推进会,并对重点矿山治理情况开展现场督查,交流工作、查摆问题、提出措施,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二是强化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盗采。对已关闭的矿山,加强巡查, 对存在盗采迹象的矿山,采取拆除盗采设备,撤走人员,树立警示牌等办法进行制止,防止关闭矿山死灰复燃。三是加快矿山复绿,实施工程治理。截止目前,我市累计投入资金4676余万元,15家矿山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治理面积105公顷,硬化道路37公里,21个矿山对破坏系统和装载点进行了密封除尘、植草植树36公顷。四是缴存保证金,提供资金保证。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作为矿山年检、延续变更等工作的前置条件,以确保保证金按时足额征收,今年该局对全市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一矿一档登记造册,截止目前,全市共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79 亿元,为该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资金保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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