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局着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浏览次数:537 发布日期:2015-08-13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一是加强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盗采。对已关闭的矿山,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盗采,防止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对城区周边已关闭的29家采石场进行了逐一现场核查,对存在盗采迹象的采石场,采取拆除盗采设备,撤走人员,树立警示牌等办法进行制止打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对正在生产的矿山,督导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治理,对采矿权实行一年一延续,不治理恢复或治理恢复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等手续。对已关闭矿山,责任主体灭失的,积极筹措资金,抓紧治理恢复。 三是加快矿山复绿,实施工程治理。对城区周边已关闭的29家采石场,积极申报项目进行恢复治理,现已争取上级资金1400万元用于采石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前有13家实行自然恢复,7家已完成治理,4家正在治理,5家已申请省厅立项,进入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库。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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