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掀起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热潮

浏览次数:537  发布日期:2012-10-27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批复272个《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这预示着山西省将掀起一轮煤炭企业自主治理地表沉陷、恢复林地、造林绿化等矿山环境问题的热潮。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涉及工程包括:地表沉陷治理、煤矸石治理、水资源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矿区造林绿化、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272个方案实施完毕后,山西省将治理地表沉陷面积570余平方千米,恢复耕地77.6平方千米。届时,山西省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大幅度改善和提高。 据了解,山西省从2007年开始向煤矿企业征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每吨原煤收取10元。保证金由政府监管,将全部用于本企业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污染治理和环境恢复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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