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划定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浏览次数:494 发布日期:2015-03-25 分类:地下水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实施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制度,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意见》提出,加快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开展地下水资源普查,划定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确定各区域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明确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将地下水作为战略和应急水源,逐步取消城镇饮用水地下水源,2017年底前,除温泉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备水源,对原有以地下水为自备水源的逐步递减许可取水量。 《意见》规定,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区规划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等,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当地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做到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目标、以水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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