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研讨(2)

浏览次数:577  发布日期:2017-11-24  分类:地质公园新闻
 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是前提  当前,我国国家公园在运营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各类型公园范围交叉重叠、管理公园的政府与运营公园的企业分工不明、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神农架国家公园    研讨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从立法的角度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公园立法亟待加强,要抓紧评估和梳理现行有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的法律规定和行政规范,在法律上确立包括国家公园在内的完整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加强研究建立以国家公园法律法规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加快研究制定有关国家公园的基本法律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体系,抓好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于具体的立法过程,武汉大学秦天宝教授认为,国家公园立法须具有体系性、超前性、本土性、协调性、针对性。立法工作既要学习国外经验,也要紧密结合中国实际,不能“大跃进”,要从“建构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高度立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既要有前瞻性,也要有一定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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